索 引 号 | 008450911/2018-22841 | 关 键 词 | 广元市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2018年1月2日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广元市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18年 1月 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市(州)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案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报送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信息公开网址 | 是否办结 |
1 | 电5108002017112701 | 来电 | 广元市 | 利州区 | 利州区水柜村10组尹方采砂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多次向利州区环保局反映未果,希望市局督促尽快处理。 | 其他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尹方采砂厂为钱江砂石厂,2017年2月利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已发现该厂存在无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随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 是 |
接到投诉后,利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砂石厂现已停产,现场无生产痕迹,厂内有部分工人在切割组装设备进行变卖,目前该厂处于停产拆除阶段。 下一步,利州区环保局将尽快督促该砂石厂进行拆除。 |
无 | 无 | 肖武,利州区环保局,大队长,18089530823;周浩然,利州区环保局执法大队,18089530533 | 肖武,利州区环保局,大队长,18089530823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2 | 电5108002017122101 | 来电 | 广元市 | 青川县 | 青川县茶坝生猪屠宰废水未经处理外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去年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 | 水 | 通过茶坝乡政府实地调查发现该生猪屠宰场现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其门前雨水沟。由于屠宰场只对附近村民的猪进行屠宰,临近有住户一家即投诉人,屠宰过程中的污水和散发的恶臭对该住户有一定的影响。群众反应的废水外排的信访投诉属实。 | 是 | 针对该屠宰场存在的问题,茶坝乡政府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讲,要求该屠宰场一是立即停止屠宰工作;二是在2018年1月中旬前完成三级化粪池的修建;三是对已存在的固体污染物进行清扫处理;四是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 | 无 | 无 | 程琪军 :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13881281143 | 雍玲华: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15892279384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3 | 电5108002017122601 | 来电 | 广元市 | 青川县 | 青川县竹园镇白家乡华尖村一养牛场,废水直排沟内,牛粪随意堆放,臭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 | 水、大气 | 信访反映的养牛场其工商注册名称为青川县华源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青川县白家乡华尖村二组,法人何安生。该项目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故环评类别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青川县环保局批复(青环建发〔2016〕9号)。经查,一是养牛场将发酵后的干粪散乱的堆集在养殖场下方靠河边的租赁地旁,准备后期对租赁土地施肥培土;二是在运输河边干粪堆集场的道路上有撒落粪便;三是在养殖场靠河边的河堤上散乱的堆设有腐烂变质无法使用的饲料。群众反应的问题属实。 | 是 | 青川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向该养牛场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该养牛场在12月29日前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将散乱堆集的粪便及道路上撒满的粪便清理干净;二是将河堤上堆集的腐烂变质的饲料合理处置;三是加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管理;四是做好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 无 | 无 | 程琪军 :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13881281143 | 雍玲华: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15892279384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4 | 51082320171225042 | 来电 | 广元市 | 剑阁县 | 反映圈龙乡太平村太平水库肥水养鱼,污染水源。 | 水 | 经查,太吉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源地,水库功能为农田灌溉。该水库于2012年被太吉村4组村民苟利华承包从事草鱼、鲫鱼养殖,承包期限20年。经农业渔政执法大队检查,该水库不存在投粪、投肥喂养;现场指出禁止使用过期变质饲料,禁用药品、抗生素。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 否 | 孙发明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3981213778 | 张林祥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8284942915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
注:1.本表实行动态更新,填写所有已受理举报的相关信息,确保受理举报数及已办结数与附件2吻合。例如:第二次填报时,仍应填写第一次填报的案件,并对案件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更新,确保一览表中的受理举报数、已办结数与汇总表一致。2.本表统计自2017年9月8日起至填报时间前一日的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情况。3.“受理编号”填“12369”环保热线受理号或市(州)长信箱受理号。4.“污染类型”选择填报“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可多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