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450524/2018-012 关 键 词 个人所得税
发布机构 广元市地税局 发文日期 2018-01-22
服务对象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市地税局“三措施”落实个体工商户个税新政

1)广宣传。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进行公告,税务人员重点向政策适用对象进行宣传辅导。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惠及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起由过去的月销售额2万调整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严落实。分析筛选全市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对政策效应进行跟踪评估,将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评,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目前全市符合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共14000余户,预计每月释放政策红利300万元。(3)优服务。针对不达起征点的纳税人每月仍要进行税款零申报,但容易疏忽遗忘的情况,我市推出“涉税风险早提醒”短信服务,每月两次在申报期前后短信提醒纳税人。同时,定期开展纳税人学堂对手机办税、网上办税操作方式进行辅导,为生意繁忙的个体工商户节约时间成本,办税效率提高90%以上。